简要案情一
2019年2月20日,某某驾驶XX号小型轿车(套用贵E71657号牌)由兴义市富兴路教师楼方向往猫猫城方向行驶,21时42分许,行驶至兴义市凤仪路圣都一街1号对面处,与刘某驾驶的贵EUXXXX号小型轿车相撞,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。事故发生后,某某驾驶XX号小型轿车(套用贵E71657号牌)逃逸,至今未到案处理。
简要案情一
2019年2月20日,某某驾驶XX号小型轿车(套用贵E71657号牌)由兴义市富兴路教师楼方向往猫猫城方向行驶,21时42分许,行驶至兴义市凤仪路圣都一街1号对面处,与刘某驾驶的贵EUXXXX号小型轿车相撞,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。事故发生后,某某驾驶XX号小型轿车(套用贵E71657号牌)逃逸,至今未到案处理。
简要案情二
2019年2月20日,某某驾驶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兴义市下五屯客运南站方向往东正门方向行驶,19时43分许,行驶至兴义市峰林大道与鸡场街交叉路口处,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张某某相撞,造成张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。事故发生后,某某驾车逃逸,至今未到案处理。
为尽早破案,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,现面向社会征求破案线索,望知情人士积极向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举报,对提供有价值线索并成功破案者,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给予人民币500元奖励,并依法对举报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。同时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敦促肇事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,对于主动投案自首的,公安机关将减轻或从轻处罚。
联系电话:3223211
曾警官:18885998125
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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